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勤政、廉洁、高效的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字〔20**〕279号)以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制度的通知》(通政办发〈20**〉1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政”的方针,加强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机关的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善行政管理,做到廉政与勤政的统一,坚持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相结合,以勤政、廉洁、务实、高效为重要内容和目标,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履行服务承诺,注重制度落实,突出监督检查,为我旗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监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权限和职责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有关工作规则、程序、标准和办法。
(二)客观公正原则。考核评估行政效能要客观公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
(三)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开受理投诉、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组织评议、公开评议结果,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和舆论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透明度。
(四)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原则。立足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察,严格事后评价处理,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的长效机制。
(五)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原则。把行政效能监察与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三、行政效能监察的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行政效能监察的对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各级政府及各级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均属于行政效能监察的对象、范围。
(二)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1.监督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奈曼旗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重点监督旗委、旗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实施目标管理和履行职责及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3、监督检查行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决策情况,防止因领导干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监督检查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收费管理和协调服务情况。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严格禁止自设行政审批项目或不执行已减少的审批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或者滥用职权,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政过错行为。
5.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遵纪守法情况。
6.监督检查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开支审批是否严格审批程序和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有无设立“小金库”,是否执行财务制度,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7.监督检查行政不作为、不到位、违法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为政不勤、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事人员,借机谋私;对群众呼声漠不关心,无视群众利益;严重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造成严重后果或是恶劣影响的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www.xuexue6.com